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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2123
公佈日期 : 2024/09/2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3C070P00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中分局辦公大樓建築物(含機器設備)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現金保險及無人機責任保險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2210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C070P003
採購名稱:114年度中分局辦公大樓建築物(含機器設備)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現金保險及無人機責任保險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汪佳璇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2908
傳真號碼:(04)22529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4
開標日期:2024/09/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7,911 元
Email:chwang16@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 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本分局秘書室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9月2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3年9月24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本分局秘書室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9月2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3年9月24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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