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881738
公佈日期 : 2024/09/2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30074411
採購名稱 : 113年「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交控中心暨交控及機電系統」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74411
採購名稱:113年「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交控中心暨交控及機電系統」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余駿祺
連絡人電話:(08)7893456#1410
傳真號碼:(08)78942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5
開標日期:2024/09/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6,949,878 元
Email:tatami@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始可投標。 A.技術顧問機構 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務,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業績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B.系統工程承包商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交通、電腦、通訊、電子、電力、電機、控制等廠商;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C.依法立案之公私立法人、學術單位
附加說明 :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四、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五、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8-7862181、傳真電話:08-7862180)。 ●特定資格: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交通建設之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或硬體資訊服務、自動控制等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其中之一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單一受委託契約或單一契約共同受委託所分擔部分金額達新臺幣:參仟捌佰陸拾玖萬肆仟元以上。 B.累計受委託契約或共同受委託所分擔部分金額達新臺幣:玖仟陸佰柒拾參萬元以上。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修正投標須知及公告內有關特定資格: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單一案件及累積案件金額及採購契約第14條勾選取消,另新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與契約廠商勞安遵守相關規定承諾書,招標公告履約期限修正與契約規定相同」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1135004661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前次更正公告內,採購契約第14條(三)第6目勾選取消檔案有誤,重新上傳採購契約檔」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113500466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之前有流廢標之招標文件請勿再使用,須購買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但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為之。(開標日亦順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 四、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 五、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8-7862181、傳真電話:08-7862180)。 ●特定資格: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交通建設之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或硬體資訊服務、自動控制等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其中之一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單一受委託契約或單一契約共同受委託所分擔部分金額達新臺幣:參仟捌佰陸拾玖萬肆仟元以上。 B.累計受委託契約或共同受委託所分擔部分金額達新臺幣:玖仟陸佰柒拾參萬元以上。 ●第1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修正投標須知及公告內有關特定資格: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單一案件及累積案件金額及採購契約第14條勾選取消,另新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與契約廠商勞安遵守相關規定承諾書,招標公告履約期限修正與契約規定相同」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1135004661 ●第2次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內容如下:「前次更正公告內,採購契約第14條(三)第6目勾選取消檔案有誤,重新上傳採購契約檔」已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投標者請取回已投標文件,重新備標投遞,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1135004661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