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1428
公佈日期 : 2024/09/2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H13059P062
採購名稱 : 彩色複印機租賃服務(含彩色複印機4台)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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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90572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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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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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86,971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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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H13059P062
採購名稱:彩色複印機租賃服務(含彩色複印機4台)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柯先生
連絡人電話:(04)22112660#508355
傳真號碼:(04)221238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31
截止收件日期:2024/11/06
開標日期:2024/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5,000 元
Email:msmpc40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106680號公告事項說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應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各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以取得即時之登記事項,請各位廠商自行下載列印後檢附於投標封內。
5.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2112660分機508355、傳真:(04)22123820,地址:401011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17,425,000元(第1組預算金額:14,900,000元(已決標);第2組預算金額:2,525,000元)。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分組各項單價報價、分組各項單價計列方式辦理,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註投標之組數及各分組總價。
8.廠商標價超過分組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第2組75,750元整。
10.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11.本案案內標的物係為龍潭廠區(新力營區)及台中廠區(經緯營區)執行印品複(影)印生產作業所需,無危害國(防)家安全之慮,且符合經濟部公告開放輸入品項,案內複印機(硬碟及記憶體除外)准予可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為擴增商源,依國防部113年6月24日國採管理字第1130166017號令,案內可提供大陸地區生產製造之物品。
12.第1組(項次1-5)已於113年9月24日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2112660分機508355、傳真:(04)22123820,地址:401011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17,425,000元(第1組預算金額:14,900,000元(已決標);第2組預算金額:2,525,000元)。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分組各項單價報價、分組各項單價計列方式辦理,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註投標之組數及各分組總價。
8.廠商標價超過分組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第2組75,750元整。
10.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11.本案案內標的物係為龍潭廠區(新力營區)及台中廠區(經緯營區)執行印品複(影)印生產作業所需,無危害國(防)家安全之慮,且符合經濟部公告開放輸入品項,案內複印機(硬碟及記憶體除外)准予可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為擴增商源,依國防部113年6月24日國採管理字第1130166017號令,案內可提供大陸地區生產製造之物品。
12.第1組(項次1-5)已於113年9月24日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