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1267
公佈日期 : 2024/09/26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3-50
採購名稱 : 113年第2次澎湖縣養殖蚵殼(含蚵繩)現況清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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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0322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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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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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3-50
採購名稱:113年第2次澎湖縣養殖蚵殼(含蚵繩)現況清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世新
連絡人電話:(06)9262620#132
傳真號碼:(06)92747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4
開標日期:2024/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00,000 元
Email:fm4466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日起20日內簽訂契約。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履行達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政府核發之蚵殼回收再利用、加工、製造及販售等證明文件。
5.完成與隆興蚵?工業社簽訂雙方用印之合作意向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標單。
8.廠商估價單。
9.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未於開標前附於標封內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並請依機關規定期限內補正、提出說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日起20日內簽訂契約。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履行達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政府核發之蚵殼回收再利用、加工、製造及販售等證明文件。
5.完成與隆興蚵?工業社簽訂雙方用印之合作意向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標單。
8.廠商估價單。
9.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未於開標前附於標封內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並請依機關規定期限內補正、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