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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0633
公佈日期 : 2024/09/25
採購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採購案號 : CN113T004
採購名稱 : 溪底寮中排一等9線調度設施強化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945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N113T004
採購名稱:溪底寮中排一等9線調度設施強化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志盛
連絡人電話:(06)2200622#262
傳真號碼:(06)22454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4
開標日期:2024/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913,572 元
Email:alex.06160510@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
附加說明 :
【押標金額度】柒拾伍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北門區、麻豆區、將軍區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標案預算在查核金額五分之一(1000萬)以上,廠商投標時應依投標須知附件二「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3.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完成鍵入工作後,其標價應以中文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欄內,二者不一致時,以標價中文之總價為準。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十五日內(屬統包者,為機關核定細部設計結果日起十五日內),提送契約單價電子檔至機關,其資料應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簡稱PCCES)」最新版本之軟體製作成副檔名為「.xml」格式之電子檔。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提送者,機關應限期催告。 5.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為受款人,請勿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以便機關繳存銀行。(3)以現金或「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繳納者,請匯入本處臺灣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6-00051-7號帳戶(戶名: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壹佰捌拾玖萬元整。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9.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三「職業安全衛生費」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10.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會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1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額度】柒拾伍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北門區、麻豆區、將軍區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標案預算在查核金額五分之一(1000萬)以上,廠商投標時應依投標須知附件二「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3.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完成鍵入工作後,其標價應以中文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欄內,二者不一致時,以標價中文之總價為準。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十五日內(屬統包者,為機關核定細部設計結果日起十五日內),提送契約單價電子檔至機關,其資料應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簡稱PCCES)」最新版本之軟體製作成副檔名為「.xml」格式之電子檔。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提送者,機關應限期催告。 5.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為受款人,請勿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以便機關繳存銀行。(3)以現金或「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繳納者,請匯入本處臺灣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6-00051-7號帳戶(戶名: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壹佰捌拾玖萬元整。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9.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三「職業安全衛生費」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10.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會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1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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