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880414
公佈日期 : 2024/09/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528SC027
採購名稱 : 臺北市南港區西新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J12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28SC027
採購名稱:臺北市南港區西新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蘇柏菁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40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24
開標日期:2024/07/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005,000 元
Email:poching@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任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建築師事務所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51%,另一成員所佔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10%,家數以 2 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三、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7月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評選須知之附表—服務建議書自我檢視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92,005,000元整。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承辦人員:呂妍蓉;電話:02-27772186轉260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24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7月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評選須知之附表—服務建議書自我檢視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92,005,000元整。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承辦人員:呂妍蓉;電話:02-27772186轉260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24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