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0321
公佈日期 : 2024/09/24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A15
採購名稱 : 113-枋寮鄉東海村排水溝蓋及路面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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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0713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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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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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2,2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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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A15
採購名稱:113-枋寮鄉東海村排水溝蓋及路面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建耀
連絡人電話:(08)8780971
傳真號碼:(08)87808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3
開標日期:2024/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8,000 元
Email:flu49@mail.fangliau.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丙等營造業‧乙等營造業‧甲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收發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六號本所財行課收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若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時務必檢具該投標廠商之「電子憑據序號」
4.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含圖)新台幣伍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壹佰元及回郵大信封,電子領標文件費貳佰元
(二)標函寄達方式:
1.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
2.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收發(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六號)
3.投標文件直接送達本所財行課收發室
(三)押標金額度:0元
(四)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或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決標及四十八條規定決標。
(五)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承辦單位人員,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2.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 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六)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 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向本所08-8780971建設課或傳真 08-8780852。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收發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六號本所財行課收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若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時務必檢具該投標廠商之「電子憑據序號」
4.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含圖)新台幣伍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壹佰元及回郵大信封,電子領標文件費貳佰元
(二)標函寄達方式:
1.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
2.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收發(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六號)
3.投標文件直接送達本所財行課收發室
(三)押標金額度:0元
(四)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或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決標及四十八條規定決標。
(五)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承辦單位人員,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2.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 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六)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 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向本所08-8780971建設課或傳真 08-8780852。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