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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79953
公佈日期 : 2024/09/24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3A01770
採購名稱 : 臺北小巨蛋辦公空間裝修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69180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3A01770
採購名稱:臺北小巨蛋辦公空間裝修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柯青志
連絡人電話:(02)25783536#52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4
開標日期:2024/09/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686,722 元
Email:e2645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 。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8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3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由供應處填寫)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場站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小巨蛋場館 。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臺北小巨蛋5樓辦公空間及機關指定位置進行改善裝修工作,本工作包含辦公空間天花板整修或更新、壁面整修或更新、地坪整修或更新、隔間整修或新增、消防設備配合調整或新增(含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製作、消防圖審與簽證)、照明燈具移設或新增、電源插座移設或新增、電話網路移設或新增、水龍頭移設或新增、會議設備設置、辦公家具與用品設置、使用執照變更與室內裝修申請(含送審與峻勘)等工作項目。 2.廠商應於進場施工前,先行量測施工範圍之相關尺寸,依據契約工作說明書及圖說繪製相關圖說,本契約圖說、規範標示之材質、尺寸僅供參考,廠商得標後應依契約設計理念、現場施工狀況及機關指示提送施工圖說審查,材料、設備之材質、尺寸及施工圖說經審查核可才得據以施工。 3.本案工作內容包括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使用執照變更證明,廠商應先至工作現場會勘充分了解施作內容,並自行向臺北市建築主管機關調閱相關圖面,確認各項室內裝修及消防改善需求,相關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 4.配合臺北小巨蛋場館出租主辦單位活動排程,於例假日、活動日或彩排日非經機關同意不得施工。 5.廠商應於113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裝修工作主要部分之隔間、門扇、地坪、木作、水電、油漆、照明、消防改善、清潔等項目,並向主管機關或審查機構掛號申請室內裝修竣工查驗。 6.廠商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審查機構作業流程,於履約期限截止前取得本案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使用執照變更證明。 7.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10,686,722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價格為不合格標,不得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8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3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由供應處填寫)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場站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小巨蛋場館 。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臺北小巨蛋5樓辦公空間及機關指定位置進行改善裝修工作,本工作包含辦公空間天花板整修或更新、壁面整修或更新、地坪整修或更新、隔間整修或新增、消防設備配合調整或新增(含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製作、消防圖審與簽證)、照明燈具移設或新增、電源插座移設或新增、電話網路移設或新增、水龍頭移設或新增、會議設備設置、辦公家具與用品設置、使用執照變更與室內裝修申請(含送審與峻勘)等工作項目。 2.廠商應於進場施工前,先行量測施工範圍之相關尺寸,依據契約工作說明書及圖說繪製相關圖說,本契約圖說、規範標示之材質、尺寸僅供參考,廠商得標後應依契約設計理念、現場施工狀況及機關指示提送施工圖說審查,材料、設備之材質、尺寸及施工圖說經審查核可才得據以施工。 3.本案工作內容包括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使用執照變更證明,廠商應先至工作現場會勘充分了解施作內容,並自行向臺北市建築主管機關調閱相關圖面,確認各項室內裝修及消防改善需求,相關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 4.配合臺北小巨蛋場館出租主辦單位活動排程,於例假日、活動日或彩排日非經機關同意不得施工。 5.廠商應於113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裝修工作主要部分之隔間、門扇、地坪、木作、水電、油漆、照明、消防改善、清潔等項目,並向主管機關或審查機構掛號申請室內裝修竣工查驗。 6.廠商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審查機構作業流程,於履約期限截止前取得本案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及使用執照變更證明。 7.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10,686,722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價格為不合格標,不得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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