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916
公佈日期 : 2024/09/24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8-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為民服務農民曆設計印製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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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7201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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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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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8-3
採購名稱:114年度為民服務農民曆設計印製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總務課
連絡人電話:(05)7892001
傳真號碼:(05)78920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0
開標日期:2024/09/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 元
Email:yl699900007@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廠商,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出資料】:企劃書一式6份(請加目錄),內容請依「招標規範」編寫。
【評審標準】:滿分一百分,合格七十分。
評審項目及標準:總計100分
一、設計特質、內容編排創意性、豐富性及完整性:30%
二、價格分析及其合理性:25%
三、廠商承攬類似案件履約情形;相關成品(請於簡報時提供即可):20%
四、售後服務:15%
五、簡報與答詢:10%
【開標評審作業】:
一、開標當日先於本所二樓開標室審查廠商資格。
二、於資格審查後即辦理評審作業,由廠商出席簡報,經評審小組擇前三名為最符合需要者。
三、擇期辦理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壹佰元整(不含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口湖郵政第五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總務課收。
【廠商要求釋疑期限】: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總務課提出。
【其他】:
一、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附領標憑證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現場廠商提出說明確認(限該案資格審查結束前)。確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需於「投標標價清單」後一?檢附「估價單(書)」,若無,視為不合格。
三、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關於應檢附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出資料】:企劃書一式6份(請加目錄),內容請依「招標規範」編寫。
【評審標準】:滿分一百分,合格七十分。
評審項目及標準:總計100分
一、設計特質、內容編排創意性、豐富性及完整性:30%
二、價格分析及其合理性:25%
三、廠商承攬類似案件履約情形;相關成品(請於簡報時提供即可):20%
四、售後服務:15%
五、簡報與答詢:10%
【開標評審作業】:
一、開標當日先於本所二樓開標室審查廠商資格。
二、於資格審查後即辦理評審作業,由廠商出席簡報,經評審小組擇前三名為最符合需要者。
三、擇期辦理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壹佰元整(不含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口湖郵政第五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總務課收。
【廠商要求釋疑期限】: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總務課提出。
【其他】:
一、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附領標憑證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現場廠商提出說明確認(限該案資格審查結束前)。確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需於「投標標價清單」後一?檢附「估價單(書)」,若無,視為不合格。
三、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關於應檢附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