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658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採購案號 : 113-003-KL
採購名稱 : 東區業務組5樓天花板0403地震災後復原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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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67927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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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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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57,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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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3-KL
採購名稱:東區業務組5樓天花板0403地震災後復原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麗玲
連絡人電話:(03)8332111#2017
傳真號碼:(03)83320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6
開標日期:2024/09/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13,083 元
Email:G110127@nh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補充」說明如下,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一、經政府登記合法從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二)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花蓮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方可承攬)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三)E801060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非依法規規定必須加入特定公會始得營業者,得免繳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係第2次公告,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署東區業務組屬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第1次公告限「原住民資格廠商」投標,惟本案為第2次公告,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但書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第2款規定,開放一般廠商投標,如有原住民廠商投標,視同一般廠商,無優先權,特此敘明。
三、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圖說規範等資料,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部區業務組洽詢,並得請求內至施作現場勘查、瞭解履約事項,以為投標參考。
(一)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陳右融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0。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08。
五、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係第2次公告,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署東區業務組屬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第1次公告限「原住民資格廠商」投標,惟本案為第2次公告,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但書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第2款規定,開放一般廠商投標,如有原住民廠商投標,視同一般廠商,無優先權,特此敘明。
三、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圖說規範等資料,如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部區業務組洽詢,並得請求內至施作現場勘查、瞭解履約事項,以為投標參考。
(一)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陳右融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0。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08。
五、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