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499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3050211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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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1934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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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1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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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0211
採購名稱: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藍佳文
連絡人電話:(02)28613601#508
傳真號碼:(02)28610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9
開標日期:2024/09/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541,099 元
Email:a194@ymsn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113年9?11?上午08:30起?領標截?期限113年9?19?下午03:30?,以無記名?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購(上午08:30時起?下午05:00時?,例假?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3年9?19?下午03: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3年9?19?下午04: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日次?起10?曆天內開?,並於開?之?起150?內竣?。(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4.本?程施?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等情事,嚴禁使??型機具或?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5.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6.本案由113年度支應新臺幣100萬元整;114年度支應新臺幣1,154萬1,099元整,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1,154萬1,099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113年9?11?上午08:30起?領標截?期限113年9?19?下午03:30?,以無記名?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購(上午08:30時起?下午05:00時?,例假?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上磺溪、七星公園公廁硬體及冷水坑公廁汙水幹管改善更新工程」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3年9?19?下午03: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3年9?19?下午04: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日次?起10?曆天內開?,並於開?之?起150?內竣?。(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4.本?程施?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等情事,嚴禁使??型機具或?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5.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6.本案由113年度支應新臺幣100萬元整;114年度支應新臺幣1,154萬1,099元整,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1,154萬1,099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