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208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13
採購名稱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行政大樓建築物修補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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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3540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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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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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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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13
採購名稱:新北市鶯歌區公所行政大樓建築物修補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266
傳真號碼:(02)867760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6
開標日期:2024/09/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29,809 元
Email:AM7318@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2.室內裝修業(應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且登記範圍含專業施工廠商)或3.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且登記範圍含專業施工廠商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營造業聲明書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結構修復等類似本案經驗]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整。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本契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整。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本契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