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107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1300024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員工防焰工作服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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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4027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6,38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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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1300024
採購名稱:113年度員工防焰工作服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陳筱雯/規範:李汶洙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8022/8012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3
開標日期:2024/09/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34,643 元
Email:u28369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說明]
一、本次公告變更履約期限為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全部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二、本次公告更正「113年度員工防焰工作服規範」,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三)項之部分內容。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將下列寄(送)達本處:
(一)標函: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聲明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規格文件、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出席代表授權書)。
(二)工作服樣品:註明防焰工作服,用透明塑膠袋裝妥,以利辨識及樣品展示作業進行,工作服提供各1件款式樣品參加評分,含長袖襯衫及長褲共2件,工作服樣品上衣暫不刺繡「工安寶寶標誌」,廠商提供之樣品不得顯示廠商名稱或可辨識之記號,以為公平原則。
二、將工作服樣品以密封包裝牢固,並於包裝封面註明「招標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電話地址及工作服樣品」,將標函(綜合封)置於工作服樣品包裹之上,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
三、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工作服樣品,其布料成份、規範等,應詳細註明於『工作服樣品布料成分及規範製作說明書』,內容請詳規範說明。該說明書應放置於該樣品內。規格、成分所載內容,必須與提供之工作服樣品相符,以供規格審查及作為得標後交貨驗收之依據。另該說明書於開標時由本處工作人員編號,投標廠商嚴禁於該說明書書寫、印製投標廠商名稱或可辨識之記號。
四、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工作服樣品內未檢附『工作服樣品布料成分及規範製作說明書』者,或雖已檢附但內容未填者,一律以樣品不合格論處,且不列為決標對象。
五、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規定且經本處成立之評審小組採評分方式審查,總平均分數達及格分數80分(含)以上,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六、本案已業經機關首長核准,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補充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暨採購金額:
(一)預算金額為新台幣699,660元(未稅)、新台幣734,643元(含稅)。
(二)採購金額為新台幣734,643元(未稅)、新台幣771,375元(含稅)。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五、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六、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七、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八、有關本案之規範部分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事務課李汶洙主辦,電話:07-7410111轉8012。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說明]
一、本次公告變更履約期限為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全部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二、本次公告更正「113年度員工防焰工作服規範」,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三)項之部分內容。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將下列寄(送)達本處:
(一)標函: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聲明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規格文件、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出席代表授權書)。
(二)工作服樣品:註明防焰工作服,用透明塑膠袋裝妥,以利辨識及樣品展示作業進行,工作服提供各1件款式樣品參加評分,含長袖襯衫及長褲共2件,工作服樣品上衣暫不刺繡「工安寶寶標誌」,廠商提供之樣品不得顯示廠商名稱或可辨識之記號,以為公平原則。
二、將工作服樣品以密封包裝牢固,並於包裝封面註明「招標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電話地址及工作服樣品」,將標函(綜合封)置於工作服樣品包裹之上,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
三、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工作服樣品,其布料成份、規範等,應詳細註明於『工作服樣品布料成分及規範製作說明書』,內容請詳規範說明。該說明書應放置於該樣品內。規格、成分所載內容,必須與提供之工作服樣品相符,以供規格審查及作為得標後交貨驗收之依據。另該說明書於開標時由本處工作人員編號,投標廠商嚴禁於該說明書書寫、印製投標廠商名稱或可辨識之記號。
四、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工作服樣品內未檢附『工作服樣品布料成分及規範製作說明書』者,或雖已檢附但內容未填者,一律以樣品不合格論處,且不列為決標對象。
五、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規定且經本處成立之評審小組採評分方式審查,總平均分數達及格分數80分(含)以上,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六、本案已業經機關首長核准,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補充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暨採購金額:
(一)預算金額為新台幣699,660元(未稅)、新台幣734,643元(含稅)。
(二)採購金額為新台幣734,643元(未稅)、新台幣771,375元(含稅)。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五、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六、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七、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八、有關本案之規範部分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事務課李汶洙主辦,電話:07-7410111轉8012。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