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069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採購案號 : 1130006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113年-114年文書檔案勞務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8165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06
採購名稱: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113年-114年文書檔案勞務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莊泳家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425
傳真號碼:(03)33331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3
開標日期:2024/09/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10,387 元
Email:10049721@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 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相關印章。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為學校者,應出具
(1)學校同意參加本採購案投標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廠商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者,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莊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113年為新臺幣20萬6,044元、114年為新臺幣60萬4,343元,114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並俟預算通過後,再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如因議會審議刪除預算而致無法執行,則本案將終止不予續辦。)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莊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113年為新臺幣20萬6,044元、114年為新臺幣60萬4,343元,114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並俟預算通過後,再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如因議會審議刪除預算而致無法執行,則本案將終止不予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