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033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1370004
採購名稱 : 鳳山區營業處113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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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3725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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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8,209,76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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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1370004
採購名稱:鳳山區營業處113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青燕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8017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0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14
開標日期:2024/08/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000,000 元
Email:u27122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
發包金額未達一億元之配電外線工程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 [押標金]
新台幣445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63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2024/6/3 下午4:44 文字列印https://web.pcc.gov.tw/tps/TenderManagement/modify/modifyTender_full 3/5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4,285,71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94,285,714元。
2、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4、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自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 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請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謹慎評估購料成本。
5、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7、本預算含加值型營業稅。
8、本案採分段開標,本案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合格廠商依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第3款開價格標。
9、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機會。
1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1、「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2、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3、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14、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15、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6、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7.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為114年 1 月 18日。
18.修正招標契約文件(更新投標須知補充規定本版)。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
新台幣445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63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2024/6/3 下午4:44 文字列印https://web.pcc.gov.tw/tps/TenderManagement/modify/modifyTender_full 3/5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4,285,71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94,285,714元。
2、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4、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自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 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請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謹慎評估購料成本。
5、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7、本預算含加值型營業稅。
8、本案採分段開標,本案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合格廠商依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第3款開價格標。
9、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機會。
1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1、「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2、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3、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14、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15、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6、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7.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為114年 1 月 18日。
18.修正招標契約文件(更新投標須知補充規定本版)。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