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9028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採購案號 : 113-5140002665301810
採購名稱 : 忠愛營區伙房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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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8480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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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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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5140002665301810
採購名稱:忠愛營區伙房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馬俊傑
連絡人電話:(02)23142626
傳真號碼:(02)231469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15
開標日期:2024/08/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6,215 元
Email:rcpsld@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8月12前)或異議(8月19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開放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作業,每家廠商至多以2人參加為原則。
10.本案請利用附錄六之一格式報價。
11.本次招標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8月12前)或異議(8月19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開放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作業,每家廠商至多以2人參加為原則。
10.本案請利用附錄六之一格式報價。
11.本次招標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