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8724
公佈日期 : 2024/09/19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3086
採購名稱 : 「2024竹塹文學獎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輯編印」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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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1781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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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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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86
採購名稱:「2024竹塹文學獎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輯編印」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梵希
連絡人電話:(03)5319756#233
傳真號碼:(03)54366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26
開標日期:2024/08/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50729@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本標案相關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相關事業公司、行號或學術單位或法人或團體。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所營業務須含有I1顧問業項目或I4廣告業項目或J3出版事業項目或J6藝文業項目其中之一項及其他相關業者,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皆可參加。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承廠商資格摘要: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請繳交免稅證明。
3. 與本標案相關之學術機構:
3.1. 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2. 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學術機構時提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免附)
4. 與本標案相關之法人、基金會或團體:
4.1. 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或藝文登記證或演藝事業(團體)登記證影本。
4.2. 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文史工作團體或基金會或藝術團體時提出)
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寄達本局行政科郵購(並附回郵45元信封貼足郵票)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文化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電話:(03)5356869;傳真:(03)5337861。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 5385052。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評審小組委員:
李欣耀 新竹市文化局 副局長
邱淑芳 新竹市文化局 秘書
徐瑞蘭 新竹市文化局 客家事務科科長
邱珮瑜 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科長
陳淑妃 新竹市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科長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承廠商資格摘要: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請繳交免稅證明。
3. 與本標案相關之學術機構:
3.1. 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2. 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學術機構時提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免附)
4. 與本標案相關之法人、基金會或團體:
4.1. 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或藝文登記證或演藝事業(團體)登記證影本。
4.2. 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文史工作團體或基金會或藝術團體時提出)
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寄達本局行政科郵購(並附回郵45元信封貼足郵票)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文化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電話:(03)5356869;傳真:(03)5337861。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 5385052。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評審小組委員:
李欣耀 新竹市文化局 副局長
邱淑芳 新竹市文化局 秘書
徐瑞蘭 新竹市文化局 客家事務科科長
邱珮瑜 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科長
陳淑妃 新竹市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科長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