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8120
公佈日期 : 2024/09/20
採購單位 :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097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草屯鎮災害搶險搶修工程-工區六:草屯鎮轄區內野溪及排水溝等災害搶險搶修工程(二期)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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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73859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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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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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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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97
採購名稱:113年度草屯鎮災害搶險搶修工程-工區六:草屯鎮轄區內野溪及排水溝等災害搶險搶修工程(二期)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淑韻.林政良
連絡人電話:(049)2338161#219.215
傳真號碼:(049)23015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8
開標日期:2024/09/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3,000 元
Email:swim0219@mail.tsaotu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押標金]:免。
[標函文件投遞方式]: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決標方式]:取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採行協商]:否 ;[投標文字]:中文。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依據南投縣政府112.10.25投稅消字第1120561158號函示:廠商得標後請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非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400元整,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該二項費用得標與否概不退還〉。(2)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200元整,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案已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宣布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並以決標日為簽約日,簽約日起10工作天內申報契約開工。
5.本契約數量均為預估值,以實際施作數量辦理結算,契約金額上限993,000元整(含後續擴充最高限額1,191,600元整)。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押標金]:免。
[標函文件投遞方式]: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決標方式]:取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採行協商]:否 ;[投標文字]:中文。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依據南投縣政府112.10.25投稅消字第1120561158號函示:廠商得標後請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非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400元整,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該二項費用得標與否概不退還〉。(2)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200元整,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案已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宣布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並以決標日為簽約日,簽約日起10工作天內申報契約開工。
5.本契約數量均為預估值,以實際施作數量辦理結算,契約金額上限993,000元整(含後續擴充最高限額1,191,600元整)。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