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8020
公佈日期 : 2024/09/2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B021
採購名稱 : 永南公墓廢舊墓區環境改善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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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49590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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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6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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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B021
採購名稱:永南公墓廢舊墓區環境改善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彥銘
連絡人電話:(04)8221191#252
傳真號碼:(04)82366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6
開標日期:2024/09/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60,582 元
Email:yc252@yungchin.ch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或商業登記,且營業項目符合
下列之一:殯葬禮儀服務業、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
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
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
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
「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
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
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
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即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僅一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永靖鄉公所(永靖鄉瑚璉路230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二份為限。
四、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七、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八、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九、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依採購法第53條、第54條辦理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一、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即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僅一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永靖鄉公所(永靖鄉瑚璉路230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二份為限。
四、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七、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八、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九、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依採購法第53條、第54條辦理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一、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