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7446
公佈日期 : 2024/09/19
採購單位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採購案號 : Y113008
採購名稱 : 北埔鄉大湖排水0k+134護岸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547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113008
採購名稱:北埔鄉大湖排水0k+134護岸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慶洋
連絡人電話:(03)5802204#313
傳真號碼:(03)58046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6
開標日期:2024/09/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37,000 元
Email:20063053@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標單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
5.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3.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議價地點,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協商,未派員依通知期限前到場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3.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議價地點,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協商,未派員依通知期限前到場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