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7187
公佈日期 : 2024/09/18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採購案號 : 11302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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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9996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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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6,547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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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21
採購名稱:114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羅昌明
連絡人電話:(04)23853880#111
傳真號碼:(04)2382413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4
開標日期:2024/09/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8,000 元
Email:tcdz111001@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及電子領標說明如下:
1.親自領取:請於民國113年8月29日至9月4日17時止(辦公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於民國113年8月29日至9月4日17時止(以本所收發室時間為憑,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13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招標文件,郵寄至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114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之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其他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為確保戒護安全,廠商進出戒護區時,如有攜帶違禁物品或經值勤人員發現者視同違反約定,除了應負之責任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並終止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及電子領標說明如下:
1.親自領取:請於民國113年8月29日至9月4日17時止(辦公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於民國113年8月29日至9月4日17時止(以本所收發室時間為憑,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13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招標文件,郵寄至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114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運用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之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其他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為確保戒護安全,廠商進出戒護區時,如有攜帶違禁物品或經值勤人員發現者視同違反約定,除了應負之責任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並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