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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76857
公佈日期 : 2024/10/01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A3S240411
採購名稱 : 「高雄港二港口北側防波堤延長」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540,1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3S240411
採購名稱:「高雄港二港口北側防波堤延長」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洪俊宏(07-5622826)/陳金川(07-5622106)
連絡人電話:(07)5622106
傳真號碼:(07)53334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30
開標日期:2024/0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114,740 元
Email:T02254@twpor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完成「高雄港二港口北側防波堤延長」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各項工作完工驗收結算止且無契約應辦事項,另詳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相關規定。 〔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 詳技術服務契約及規劃設計、監造工作說明書中所規定。 其他必要及需配合本分公司辦理事項。 〔文件內容不明時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規劃 科。聯絡電話:07-5622826。 〔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自本標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自本標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內,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廠商應提送之應徵文件〕:「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文件」、「報價單及單價分析表」、「服務建議書」、「切結書1」及「切結書2」等,上述各項應徵文件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注意〕:應徵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內容〕: (一)有關本案工程地點、依據辦法、完成後應達到之目標及成果、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廠商及人員之資格、廠商提送「應徵文件」、委託技術服務招標程序及文件、應徵文件收受地點及截止收件期限、資格審查、評選、資格證明文件之核對、議價及決標、簽訂契約、服務費及計畫預算、著作及專利、智慧財產權、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其他事項及附件等均詳列於招標規範書、投標須知、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稿)、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倫理須知、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工作安全與衛生規範及承攬廠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規定與發生職業災害扣款事項及標準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 ***第1次更正*** 〔更正事項〕:更正監造工作說明書。 詳細詳如第一次更正公告對照表。 〔領取更正招標文件〕: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及新增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完成「高雄港二港口北側防波堤延長」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各項工作完工驗收結算止且無契約應辦事項,另詳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相關規定。 〔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 詳技術服務契約及規劃設計、監造工作說明書中所規定。 其他必要及需配合本分公司辦理事項。 〔文件內容不明時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規劃 科。聯絡電話:07-5622826。 〔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自本標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自本標案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內,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廠商應提送之應徵文件〕:「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文件」、「報價單及單價分析表」、「服務建議書」、「切結書1」及「切結書2」等,上述各項應徵文件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注意〕:應徵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內容〕: (一)有關本案工程地點、依據辦法、完成後應達到之目標及成果、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廠商及人員之資格、廠商提送「應徵文件」、委託技術服務招標程序及文件、應徵文件收受地點及截止收件期限、資格審查、評選、資格證明文件之核對、議價及決標、簽訂契約、服務費及計畫預算、著作及專利、智慧財產權、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其他事項及附件等均詳列於招標規範書、投標須知、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稿)、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倫理須知、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工作安全與衛生規範及承攬廠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規定與發生職業災害扣款事項及標準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 ***第1次更正*** 〔更正事項〕:更正監造工作說明書。 詳細詳如第一次更正公告對照表。 〔領取更正招標文件〕: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及新增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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