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6775
公佈日期 : 2024/09/16
採購單位 : 基隆市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3058
採購名稱 : 113年協勤人員(含民防、義警、義交及守望相助隊)團體人身意外險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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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34589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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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28,46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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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8
採購名稱:113年協勤人員(含民防、義警、義交及守望相助隊)團體人身意外險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雅薇
連絡人電話:(02)24246940
傳真號碼:(02)242934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9
開標日期:2024/09/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Email:klg50123@kl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旨案曾以【案號:基警後字第113053號,標案名稱:113年協勤人員(含民防、義警、義交及守望相助隊)團體人身意外險】招標2次皆流標,經需求單位檢討後,重新訂定案內保險理賠之履約內容,惟修正招標文件亦屬重大變更,故本案不再沿用原案號
凡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均可參加:
一、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業於113年8月27日簽奉核准,辦理第1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本案無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本法第76條之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依本法85條之1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3年9月6 日12時前向本局2樓後勤科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旨案曾以【案號:基警後字第113053號,標案名稱:113年協勤人員(含民防、義警、義交及守望相助隊)團體人身意外險】招標2次皆流標,經需求單位檢討後,重新訂定案內保險理賠之履約內容,惟修正招標文件亦屬重大變更,故本案不再沿用原案號
凡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均可參加:
一、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業於113年8月27日簽奉核准,辦理第1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本案無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本法第76條之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依本法85條之1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3年9月6 日12時前向本局2樓後勤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