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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76551
公佈日期 : 2024/09/16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採購案號 : PA2400352
採購名稱 : 3.0T磁振造影儀系統(含工程)1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5387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A2400352
採購名稱:3.0T磁振造影儀系統(含工程)1組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呂宗穎
連絡人電話:(02)23562849
傳真號碼:(02)234126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26
開標日期:2024/08/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00 元
Email:kevinlu@ntu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上述兩項,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承攬或營業手冊、納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並需提出相關文件。 (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販賣業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執照影本代之)。 (四)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註: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五) 臺大醫院財物採購規格說明書規定須檢附之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66點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上述兩項,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承攬或營業手冊、納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並需提出相關文件。 (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販賣業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執照影本代之)。 (四)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註: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五) 臺大醫院財物採購規格說明書規定須檢附之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6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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