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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76521
公佈日期 : 2024/09/16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620-1
採購名稱 : 「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都市計畫公墓用地暨周邊地區整體規劃研究案」(略)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492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620-1
採購名稱:「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都市計畫公墓用地暨周邊地區整體規劃研究案」(略)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柏霖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224
傳真號碼:(03)33752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9
開標日期:2024/07/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1004920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具履約能力及與本案規劃設計有關者(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含學校)。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二)應檢附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1-1)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 (1-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含學校): (2-1)主管機關核准成立文件。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3-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3-2)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3)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完整案名】:「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都市計畫公墓用地暨周邊地區整體規劃研究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10份。 2.廠商應自工作計畫書備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規劃研究報告書,內容應包含環境資源及基礎資料蒐集分析、開發可行性評估及實質變更計畫,並配合機關召開規劃研究報告書審查會。 3.廠商應於規劃研究報告書審查通過發文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研究報告書定稿本、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草案及報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審資料。 4.廠商應於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審議紀錄發文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及再製作都市計畫書、圖。 5.廠商應於公告發布實施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繳交所有工作成果之電腦檔案光碟片予機關辦理結案。 6.前述所列資料如經機關檢視後仍須再修正者,其再修正期限以機關檢送之再修正公函所載期限為準,未列再修正期限者,以30日曆天為限。 【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224)陳柏霖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完整案名】:「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都市計畫公墓用地暨周邊地區整體規劃研究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10份。 2.廠商應自工作計畫書備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規劃研究報告書,內容應包含環境資源及基礎資料蒐集分析、開發可行性評估及實質變更計畫,並配合機關召開規劃研究報告書審查會。 3.廠商應於規劃研究報告書審查通過發文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研究報告書定稿本、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草案及報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審資料。 4.廠商應於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審議紀錄發文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及再製作都市計畫書、圖。 5.廠商應於公告發布實施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繳交所有工作成果之電腦檔案光碟片予機關辦理結案。 6.前述所列資料如經機關檢視後仍須再修正者,其再修正期限以機關檢送之再修正公函所載期限為準,未列再修正期限者,以30日曆天為限。 【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224)陳柏霖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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