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6365
公佈日期 : 2024/09/16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3012
採購名稱 : 臺中市烏日區大忠南街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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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04935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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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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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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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3012
採購名稱:臺中市烏日區大忠南街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公建課黃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4)23368016#220.326
傳真號碼:(04)233640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9
開標日期:2024/09/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13,000 元
Email:U003@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代碼應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附加說明 : 一.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 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五.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七.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八.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 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五.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七.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八.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