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6330
公佈日期 : 2024/09/16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5-113095
採購名稱 : 感應式達人VISA晶片金融卡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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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13322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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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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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5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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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5-113095
採購名稱:感應式達人VISA晶片金融卡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二科 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497679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2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1
開標日期:2024/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280,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招標標的之承作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 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倘投標廠商為決標對象,且投標廠商或其最終受益人為本行利害關係人,須俟本行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則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按本行通知之指定地點、指定包裝方式及指定交貨數量,於本行通知交貨發文日之次日起20日內交貨。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 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惟不得為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倘投標廠商為決標對象,且投標廠商或其最終受益人為本行利害關係人,須俟本行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則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按本行通知之指定地點、指定包裝方式及指定交貨數量,於本行通知交貨發文日之次日起20日內交貨。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