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6093
公佈日期 : 2024/09/1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採購案號 : B1130801
採購名稱 : 高雄市苓雅區美田里113年度里民節約用電宣導文化參訪暨鄰長文康活動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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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5877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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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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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30801
採購名稱:高雄市苓雅區美田里113年度里民節約用電宣導文化參訪暨鄰長文康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4、5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民政課徐瑋珣;秘書室陳保蓉
連絡人電話:(07)3322351#2509;2591
傳真號碼:(07)33173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1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21
開標日期:2024/08/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2,000 元
Email:maple@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備資格:
合法登記之旅行業者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企劃書8份。(份數不足不列入審查依據,惟配合提供以利評審)
7、廠商投標單(兼切結書)及報價
8、查詢資料同意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寄領標:請以限時掛號向本所秘書室(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索取,內附回郵52元郵票,並自行填妥回郵信封資料並註明領取標的名稱(請領標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另資料不全恕不受理)。
2.親自領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洽領。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截標日、開標日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日、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613655、檢舉信箱: 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五、高雄市苓雅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332235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寄領標:請以限時掛號向本所秘書室(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索取,內附回郵52元郵票,並自行填妥回郵信封資料並註明領取標的名稱(請領標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另資料不全恕不受理)。
2.親自領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洽領。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截標日、開標日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日、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613655、檢舉信箱: 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五、高雄市苓雅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33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