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5866
公佈日期 : 2024/09/13
採購單位 :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3-81A
採購名稱 : 南投市公有零售市場環境品質提升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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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2840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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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25,904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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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81A
採購名稱:南投市公有零售市場環境品質提升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鍾韻儀
連絡人電話:(049)2222110#235
傳真號碼:(049)22024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6
開標日期:2024/09/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0,044 元
Email:lopi1016@mail.nt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及其他廠商,依法納稅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修正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廠商應遞送服務企畫書1式7份
[購領招標文件]: 檢附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4、回郵郵票:僅購買招標文件者(不購圖)66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所,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5、派員前來領者免附(3)項及回郵外,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招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本所指定郵政信箱,逾時無效標(以郵戳日時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標(以收文日時為準)。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修正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廠商應遞送服務企畫書1式7份
[購領招標文件]: 檢附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4、回郵郵票:僅購買招標文件者(不購圖)66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所,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5、派員前來領者免附(3)項及回郵外,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招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本所指定郵政信箱,逾時無效標(以郵戳日時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標(以收文日時為準)。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