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5801
公佈日期 : 2024/09/13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C1130808-2
採購名稱 : 遠洋漁船專案收購及處理計畫-漁船搗毀及廢棄物清運(第二次)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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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63882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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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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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30808-2
採購名稱:遠洋漁船專案收購及處理計畫-漁船搗毀及廢棄物清運(第二次)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謝委娟課員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7235
傳真號碼:(08)733149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2
開標日期:2024/09/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092,905 元
Email:e0019@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其一即可)
(一) 營業項目需有船拆解或解體或拆除相關之政府立案公司。
(二) 領有政府機關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具其一即可) 之政府立案公司。所清除或處理之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廢潤滑油(代碼D-1703)、廢玻璃纖維(代碼D-2410) 、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2499)項目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3%。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七)、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謝委娟課員,電話:08-7320415轉7235。
(八)、本標案由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暨研考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其一即可)
(一) 營業項目需有船拆解或解體或拆除相關之政府立案公司。
(二) 領有政府機關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具其一即可) 之政府立案公司。所清除或處理之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廢潤滑油(代碼D-1703)、廢玻璃纖維(代碼D-2410) 、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2499)項目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3%。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七)、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謝委娟課員,電話:08-7320415轉7235。
(八)、本標案由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暨研考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