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5669
公佈日期 : 2024/09/1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採購案號 : 113060
採購名稱 : 「113年高雄市性別友善旅宿認證計畫」委託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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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60944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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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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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60
採購名稱:「113年高雄市性別友善旅宿認證計畫」委託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青育
連絡人電話:(07)7995678#1523
傳真號碼:(07)74097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19
開標日期:2024/08/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atsai@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須經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且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列為無效標】。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1) 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稅者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4.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5.企劃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須經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且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列為無效標】。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1) 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稅者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4.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5.企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