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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75007
公佈日期 : 2024/09/12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7221430
採購名稱 :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小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1529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6,18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7221430
採購名稱: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小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高廷豪
連絡人電話:(04)25562116#317
傳真號碼:(04)255863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05
開標日期:2024/08/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4,000 元
Email:hl210@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可複數勾選): (1)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其他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非或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 113年08月 06日10:00 資格審查;113年08 月 07日15:00 評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 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可複數勾選): (1)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其他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非或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 113年08月 06日10:00 資格審查;113年08 月 07日15:00 評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 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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