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4402
公佈日期 : 2024/09/11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採購案號 : 113A-043
採購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工程大隊臨時辦公廳舍租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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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29636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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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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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9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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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A-043
採購名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工程大隊臨時辦公廳舍租賃採購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潘安琪22404156#6207/沈子鈞87712514
連絡人電話:(02)22404156#6217
傳真號碼:(02)224755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22
開標日期:2024/07/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063,800 元
Email:antia@nlm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參加本案應徵之廠商(自然人或法人),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所有權人者,需提供所有權狀及第三類登記謄本影本,以備審認確為所有權人;屬代理人者,應於決標前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委託書。應備之資格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以及本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廠商為自然人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b.廠商為法人者,應檢具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a.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b.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d.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書名投標廠商名稱、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倘有疑義或缺漏將請廠商補正)。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餘請詳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廠商為自然人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b.廠商為法人者,應檢具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a.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b.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d.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書名投標廠商名稱、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倘有疑義或缺漏將請廠商補正)。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餘請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