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4177
公佈日期 : 2024/09/11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3S2025L
採購名稱 : 「縱貫線K333+411~473西側邊坡修復工程」涉及國母山考古遺址文化資產價值影響評估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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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3129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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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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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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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3S2025L
採購名稱:「縱貫線K333+411~473西側邊坡修復工程」涉及國母山考古遺址文化資產價值影響評估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呂旭弘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0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2
開標日期:2024/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70,000 元
Email:0853092@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學術機關或研究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團體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依法免繳納稅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臺南市官田區
[履約期限]:(日曆天)
(一)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1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
廠商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作實施計畫書:
(1)廠商應於開工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工作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作實施計畫書」經機關審定後,需再送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廠商始可進入國母山考古遺址辦理現場調查。
3.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
(1)「工作實施計畫書」經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3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4.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
(1)「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經機關審定後,需再送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始視本案完工。
(三)其他:
1.本契約之應辦事項經機關(含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後若需修正,除另有規定外,廠商應於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修正版再送機關,其修正原則以2次為限。
2.廠商未依規定提送或修正完成,逾期每日扣罰廠商懲罰性違約金1點(每點計罰額度為新臺幣500元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呂旭弘 05-23271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臺南市官田區
[履約期限]:(日曆天)
(一)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1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
廠商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作實施計畫書:
(1)廠商應於開工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工作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作實施計畫書」經機關審定後,需再送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廠商始可進入國母山考古遺址辦理現場調查。
3.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
(1)「工作實施計畫書」經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3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4.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
(1)「開挖區域地形環境調查與影響測量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電子檔及紙本1式5份予機關辦理審查。
(2)「工程開發影響文化資產評估報告」經機關審定後,需再送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通過後,始視本案完工。
(三)其他:
1.本契約之應辦事項經機關(含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審查後若需修正,除另有規定外,廠商應於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修正版再送機關,其修正原則以2次為限。
2.廠商未依規定提送或修正完成,逾期每日扣罰廠商懲罰性違約金1點(每點計罰額度為新臺幣500元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呂旭弘 05-23271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