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74116
公佈日期 : 2024/11/08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130002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配電設備檢修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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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50902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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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07,011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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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1300020
採購名稱:114年度配電設備檢修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何青燕/履約:郭武元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8017/6212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3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4
開標日期:2024/09/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96,301 元
Email:u27122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下列條件二者任一:
(1).具有本公司任一型式配電用變壓器投標資格之廠商。
(2).具有政府核准登記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
附加說明 : [押標金] 新台幣230,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4,663,144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4,663,144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工作期限(詳本案採購契約第七條及工作說明第三條):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19日止,交辦總工作款未達工作契約總價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時即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 新台幣230,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4,663,144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4,663,144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工作期限(詳本案採購契約第七條及工作說明第三條):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19日止,交辦總工作款未達工作契約總價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時即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