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8751
公佈日期 : 2024/07/23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採購案號 : F113005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公所轄管道路路肩與邊坡割草、路樹修剪及清理工作(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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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67487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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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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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113005
採購名稱:113年度公所轄管道路路肩與邊坡割草、路樹修剪及清理工作(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機關地址:961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胡廉盛
連絡人電話:(089)851004#38
傳真號碼:(089)853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22
開標日期:2024/07/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93,340 元
Email:ck0273@ck.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有能力承攬本案之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皆可投標。
2.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本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情形,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但如有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原住?廠商應檢附證件影本:(1)個?:請提供?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之?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3)機構、法?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4.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為決標對象。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其附註7關係人身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請填寫實際人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目(未訂定押標金者,無須檢附)。
7.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金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為決標對象。
8.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9.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自簽約日起隨即開工。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本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情形,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但如有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原住?廠商應檢附證件影本:(1)個?:請提供?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之?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3)機構、法?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4.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為決標對象。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其附註7關係人身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請填寫實際人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目(未訂定押標金者,無須檢附)。
7.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金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為決標對象。
8.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9.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自簽約日起隨即開工。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