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8526
公佈日期 : 2024/07/24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32C10034
採購名稱 : 東勢鄉四美農地重劃區四美段1272地號排水路改善工程(二件合併)委託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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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6978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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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37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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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2C10034
採購名稱:東勢鄉四美農地重劃區四美段1272地號排水路改善工程(二件合併)委託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重劃科(高英哲)
連絡人電話:(05)5522126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17
開標日期:2024/07/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436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二) 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二) 工程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黃淑君),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7,284,000 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5,754,360 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5.9%、監造4.6%,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5.6%、監造4.4%。
(4)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600,436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之100%訂定。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比之100%,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更正事項:
1.本案原訂於113年07月02日上午10時開標(詳如開標紀錄),宣佈保留。
2.依本府113年7月5日府採發二字第1132006133號函續辦查本案預估工程建造費用係屬新台幣5,754,360元整,依公告附加說明第五點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各級距服務費率統一比率報價。本案「投標標價清單」誤植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_報價,屬招標文件中資料錯誤且事涉廠商權益。依上開規定,本案不予決標,辦理重行第1次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黃淑君),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7,284,000 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5,754,360 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5.9%、監造4.6%,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5.6%、監造4.4%。
(4)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600,436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之100%訂定。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比之100%,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更正事項:
1.本案原訂於113年07月02日上午10時開標(詳如開標紀錄),宣佈保留。
2.依本府113年7月5日府採發二字第1132006133號函續辦查本案預估工程建造費用係屬新台幣5,754,360元整,依公告附加說明第五點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各級距服務費率統一比率報價。本案「投標標價清單」誤植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_報價,屬招標文件中資料錯誤且事涉廠商權益。依上開規定,本案不予決標,辦理重行第1次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