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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8334
公佈日期 : 2024/07/24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C13089P067
採購名稱 : 交直流發電機乙項開口式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3003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60,4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C13089P067
採購名稱:交直流發電機乙項開口式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5328311#675488
傳真號碼:(02)253285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5
開標日期:2024/06/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85,000 元
Email:67A00_12@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總價)。 5.總價報價(至無價款清單填寫報價) 6.押標金及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1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三、 1.全案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本契約終止、解除或履約期滿前,已簽發之訂單仍然有效,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另依本契約之履約保證及其他各條規定等,在未通知結案前,仍屬有效。 2.各訂單履約期限: (1)乙方於接獲甲方代理人訂單(如附件 2)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履約期限以 1EA 為準,每增加 1EA,加計期 限 15 日曆天,單筆訂單下訂數量以 5EA 為限)出具維修評估報告書(包含至甲方庫儲單位完成待修件接收檢查及提領,且於拆檢前錄影檢查,未錄影則視同待修件檢查無誤,乙方逕行執行拆檢);另甲方庫儲單位應於接收檢查完成後照相存證,並於次日起 10 日曆天內以不備文方式將照片、C1348 表等資料提供甲方代理人管制;又於甲方代理人傳真次日起 5 日曆天內乙方未將訂單回傳,視同已接獲訂單,並以傳真次日視為接獲日,檢附內容如契約清單備註第 22 點(15);乙方完成維修評估報告書後,以函文方式逕送甲方代理人審查。 (2)維修評估報告書審查結果: A.可續修: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日起 60 日曆天內(履約期限以1EA 為準,每增加 1EA,加計期限 30 日曆天)完成維修後,依各訂單內容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B.無法續修: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日起 7 日曆天內,將待修件依程序回裝復原後送交甲方庫儲單位。回運時按一般商業習慣包裝,外箱註明: (A)購案號碼 (B)拆檢廠商名稱。 (C)承商聯絡人及電話號碼。 (D)甲方庫儲單位開立之原始憑證(C1348F 表第 3 聯)。 3.報驗前辦理事項如後: (1)乙方應於提出貨品前 7 個日曆天內,通知甲方使用單位接收貨品。 (2)乙方應持甲方之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及訂單併同標的送至交貨地點,甲方接收單位於點收貨品後,應於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之接收情形欄簽收,並詳細註明接收數量、日期。乙方應於交貨後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向甲方報驗,倘乙方逾時申請報驗,甲方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4 條規定辦理驗收。 (3)乙方如逾時提出貨品者,應以實際提出貨品日為提出日,不得要求甲方接收單位在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上將接收日期提前,否則乙方及甲方接收單位均應負接收時間不實之責。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蘇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總價)。 5.總價報價(至無價款清單填寫報價) 6.押標金及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1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三、 1.全案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本契約終止、解除或履約期滿前,已簽發之訂單仍然有效,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另依本契約之履約保證及其他各條規定等,在未通知結案前,仍屬有效。 2.各訂單履約期限: (1)乙方於接獲甲方代理人訂單(如附件 2)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履約期限以 1EA 為準,每增加 1EA,加計期 限 15 日曆天,單筆訂單下訂數量以 5EA 為限)出具維修評估報告書(包含至甲方庫儲單位完成待修件接收檢查及提領,且於拆檢前錄影檢查,未錄影則視同待修件檢查無誤,乙方逕行執行拆檢);另甲方庫儲單位應於接收檢查完成後照相存證,並於次日起 10 日曆天內以不備文方式將照片、C1348 表等資料提供甲方代理人管制;又於甲方代理人傳真次日起 5 日曆天內乙方未將訂單回傳,視同已接獲訂單,並以傳真次日視為接獲日,檢附內容如契約清單備註第 22 點(15);乙方完成維修評估報告書後,以函文方式逕送甲方代理人審查。 (2)維修評估報告書審查結果: A.可續修: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日起 60 日曆天內(履約期限以1EA 為準,每增加 1EA,加計期限 30 日曆天)完成維修後,依各訂單內容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B.無法續修: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日起 7 日曆天內,將待修件依程序回裝復原後送交甲方庫儲單位。回運時按一般商業習慣包裝,外箱註明: (A)購案號碼 (B)拆檢廠商名稱。 (C)承商聯絡人及電話號碼。 (D)甲方庫儲單位開立之原始憑證(C1348F 表第 3 聯)。 3.報驗前辦理事項如後: (1)乙方應於提出貨品前 7 個日曆天內,通知甲方使用單位接收貨品。 (2)乙方應持甲方之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及訂單併同標的送至交貨地點,甲方接收單位於點收貨品後,應於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之接收情形欄簽收,並詳細註明接收數量、日期。乙方應於交貨後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向甲方報驗,倘乙方逾時申請報驗,甲方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4 條規定辦理驗收。 (3)乙方如逾時提出貨品者,應以實際提出貨品日為提出日,不得要求甲方接收單位在接收暨會驗結果報告單上將接收日期提前,否則乙方及甲方接收單位均應負接收時間不實之責。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蘇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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