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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7458
公佈日期 : 2024/07/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601300052
採購名稱 : 協和電廠空氣預熱器等專用零組件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217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1,372,62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601300052
採購名稱:協和電廠空氣預熱器等專用零組件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吳昕紘/請購:蘇子駿
連絡人電話:(02)24248111#566/532
傳真號碼:(02)24260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0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8
開標日期:2024/07/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606,427 元
Email:u85739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3、本案預算金額:39,625,169元(不含營業稅);41,606,427元(含營業稅)。採購金額:39,625,169元(不含營業稅);41,606,427元(含營業稅)。 4、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5、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加熱片(搪瓷琺瑯塗覆)籃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加熱片(搪瓷琺瑯塗覆)籃之製造、供應承作之文件,專業製造廠配合承作或供應之文件(如完工證明、實作實算計畫書、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列有項目可供審查之文件),如未能提供上述文件者,判定為不合格。 6、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應檢附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當日依通知再行提出,須為當次領標憑據,不得沿用;如未於當日內提出當次憑證,即不得為決標對象)。 7、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請隨身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影本,供本廠門禁及開標核對。 8、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9、交貨期限: 項次2、3、4、5、6、23、69、70、71、72、73、74、75、76應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0日曆天內交貨至協和發電廠材料課,其餘項目應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貨至協和發電廠材料課。(交貨期間遇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等,得予扣除;若交貨日遇到機關未上班日,得延至次上班日)。 【餘詳採購規範說明、六、交貨期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3、本案預算金額:39,625,169元(不含營業稅);41,606,427元(含營業稅)。採購金額:39,625,169元(不含營業稅);41,606,427元(含營業稅)。 4、投標方式及檢附文件:投標廠商自備標封(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之說明辦理)。 5、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加熱片(搪瓷琺瑯塗覆)籃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加熱片(搪瓷琺瑯塗覆)籃之製造、供應承作之文件,專業製造廠配合承作或供應之文件(如完工證明、實作實算計畫書、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列有項目可供審查之文件),如未能提供上述文件者,判定為不合格。 6、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應檢附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當日依通知再行提出,須為當次領標憑據,不得沿用;如未於當日內提出當次憑證,即不得為決標對象)。 7、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請隨身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影本,供本廠門禁及開標核對。 8、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9、交貨期限: 項次2、3、4、5、6、23、69、70、71、72、73、74、75、76應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0日曆天內交貨至協和發電廠材料課,其餘項目應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貨至協和發電廠材料課。(交貨期間遇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等,得予扣除;若交貨日遇到機關未上班日,得延至次上班日)。 【餘詳採購規範說明、六、交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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