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7376
公佈日期 : 2024/07/2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採購案號 : 1130618ZA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守護勞工促進就業業務宣導品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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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95959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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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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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618ZA
採購名稱:113年度守護勞工促進就業業務宣導品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黎蓉暄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808
傳真號碼:(03)33304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1
開標日期:2024/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5,000 元
Email:1007624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
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 1.營利事業單位 2.法人或團體,並具備履約能力者。
(二)應備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2.一般證明文件:
(1)營利事業單位: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
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或組織章程影本、主管機關
核准設立(立案)證書影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企劃建議書(一式5份)。
5.電子領標憑據: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
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
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
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
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
「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
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
期限內,到場辦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
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2.一般證明文件:
(1)營利事業單位: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
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法人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或組織章程影本、主管機關
核准設立(立案)證書影本。
3.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企劃建議書(一式5份)。
5.電子領標憑據: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
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
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
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
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
「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
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
期限內,到場辦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
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