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6942
公佈日期 : 2024/07/2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TR1130002813
採購名稱 : 113年至114年花蓮東大門夜市園區內集水槽等設施委託清理作業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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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98944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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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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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R1130002813
採購名稱:113年至114年花蓮東大門夜市園區內集水槽等設施委託清理作業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謝佳容
連絡人電話:(03)8227171#528
傳真號碼:(03)82278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4
開標日期:2024/06/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1,100 元
Email:sh1028@h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之公司或商業或公益法人或社會團體。
2.非政府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商業或公司或法人登記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直轄市政府及
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之文
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切結書1。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信用證明。
6.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書面許可文件(許可證有效日期應超過履約期限日期)。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
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
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
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
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
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
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
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者,
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
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六、本案預算來源分為113年度預算及114年度預算,惟114年度預算案尚未經
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
定辦理。年度經費分配數如下:113年度概估新臺幣90萬7,100元整、114
年度概估新臺幣109萬4,000元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
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
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
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
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
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
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
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者,
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
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六、本案預算來源分為113年度預算及114年度預算,惟114年度預算案尚未經
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
定辦理。年度經費分配數如下:113年度概估新臺幣90萬7,100元整、114
年度概估新臺幣109萬4,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