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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6909
公佈日期 : 2024/07/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101SC007
採購名稱 : 「北投大樓暨市場拆除工程及改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S10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101SC007
採購名稱:「北投大樓暨市場拆除工程及改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賴美如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6
開標日期:2024/06/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0,000,000 元
Email:udd-43378@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契約、需求計畫書及評選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契約、評選須知及需求計畫書。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及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5月2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億6,000萬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承辦人:何繼昌;電話:02-25505220分機231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契約、需求計畫書及評選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契約、評選須知及需求計畫書。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6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及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5月2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1億6,000萬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承辦人:何繼昌;電話:02-25505220分機231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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