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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4461
公佈日期 : 2024/07/1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130605
採購名稱 : 戶外綜合球場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0106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88,7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605
採購名稱:戶外綜合球場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楊梅區楊梅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眭相杰
連絡人電話:(03)4782016#510
傳真號碼:(03)47506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15
開標日期:2024/07/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90,866 元
Email:sky0301@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證。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4.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證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專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7.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8.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空白註記頁可免)。 9.切結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證。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4.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證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專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7.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8.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空白註記頁可免)。 9.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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