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3316
公佈日期 : 2024/07/16
採購單位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3630D01858
採購名稱 : 南科嘉義園區污水處理廠新建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1874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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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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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630D01858
採購名稱:南科嘉義園區污水處理廠新建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規格:楊國廷(#2107);程序:林明渝(#2733)
連絡人電話:(06)5051001#2733
傳真號碼:(06)50513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0
開標日期:2024/06/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69,428,715 元
Email:miyulin@sts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允許廠商以單獨投標或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投標資格分別說明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單獨投標資格:應具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其中一項資格。
(二)異業共同投標資格: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包含有(1)甲等綜合營造業(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4)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5)建築師事務所(6)廢(污)水處理業等,共同投標廠商需推舉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機關簽約,代表廠商成員可為前述(1)或(2)類業別,非代表廠商可為前述(1)~(6)類業別廠商組合而成。共同投標廠商成員數不得超過5家,並須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共同投標廠商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押標金:新臺幣50,000,000元。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甲專或甲級電器承裝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
b.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c.有效期限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執業機構名稱:應為投標廠商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或
●(4-2)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c.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執業機構名稱:應為投標廠商
d.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e.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5)建築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6)營業項目代碼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工程採購適用)【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服務建議書及簡報1式12份、光碟片(含服務建議書及簡報)1式3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投標標價清單【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或未填寫總價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1.標單(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未檢附或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2.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6點):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
●(2)具有相當財力者。
13.餘詳招標文件。
三、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機關1樓服務臺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收件人:秘書室採購庶務科林小姐收。
四、本案押標金:新臺幣50,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新建統包工程,不含代操作維護管理)金額之一定比率: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不含臨時設施。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五、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得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
■七、本案於113年6月12日變更部分招標文件內容,詳【00.招標文件清單】及【25.招標文件差異對照表】,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已電子/現場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電子檔/至機關領取電子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採購允許廠商以單獨投標或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投標資格分別說明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單獨投標資格:應具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其中一項資格。
(二)異業共同投標資格: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包含有(1)甲等綜合營造業(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4)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5)建築師事務所(6)廢(污)水處理業等,共同投標廠商需推舉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機關簽約,代表廠商成員可為前述(1)或(2)類業別,非代表廠商可為前述(1)~(6)類業別廠商組合而成。共同投標廠商成員數不得超過5家,並須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共同投標廠商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押標金:新臺幣50,000,000元。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甲專或甲級電器承裝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
b.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c.有效期限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執業機構名稱:應為投標廠商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或
●(4-2)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c.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執業機構名稱:應為投標廠商
d.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e.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水利
●(5)建築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6)營業項目代碼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工程採購適用)【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服務建議書及簡報1式12份、光碟片(含服務建議書及簡報)1式3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投標標價清單【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或未填寫總價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1.標單(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未檢附或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2.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6點):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
●(2)具有相當財力者。
13.餘詳招標文件。
三、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機關1樓服務臺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收件人:秘書室採購庶務科林小姐收。
四、本案押標金:新臺幣50,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新建統包工程,不含代操作維護管理)金額之一定比率: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不含臨時設施。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五、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得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
■七、本案於113年6月12日變更部分招標文件內容,詳【00.招標文件清單】及【25.招標文件差異對照表】,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已電子/現場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電子檔/至機關領取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