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2841
公佈日期 : 2024/07/1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3A108
採購名稱 : 113年文化資產與設施保存紀錄製作及宣傳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8792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A108
採購名稱:113年文化資產與設施保存紀錄製作及宣傳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紀勳/李婉玉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3544/3577
傳真號碼:(02)272533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1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29
開標日期:2024/0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0,000 元
Email:ge044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下列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402010電影片發行業、J403010電影片映演業、J404010動畫影片製作業、J404050電影特效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30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為第2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契約、評審須知、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李紀勳先生,電話02-27208889或1999分機3544。
二、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審會議簡報。
三、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為第2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契約、評審須知、需求說明書部分內容。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李紀勳先生,電話02-27208889或1999分機3544。
二、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審會議簡報。
三、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