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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2161
公佈日期 : 2024/07/1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消防局
採購案號 : FI1130515OA
採購名稱 : 花蓮縣消防局113年紅外線熱顯像空拍無人機4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7363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I1130515OA
採購名稱:花蓮縣消防局113年紅外線熱顯像空拍無人機4組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梅齡(規格)/莊佩璇(採購)
連絡人電話:(03)8462119#4705/3206
傳真號碼:(03)85746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04
開標日期:2024/06/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f810453@nt.hlcf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需有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光學儀器製造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國際貿易業、航空顧問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採購標的相關者,如未具前列營業項目者,得改提具投標廠商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資料(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作為投標廠商履約能力之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
[最有利標]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評選時間將另行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最有利標]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評選時間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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