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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2051
公佈日期 : 2024/07/1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採購案號 : 111-C303-01-05-1301-211-0
採購名稱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新醫療大樓興建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84062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C303-01-05-1301-211-0
採購名稱: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新醫療大樓興建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文香
連絡人電話:(07)2212425#702
傳真號碼:(07)216029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0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13
開標日期:2024/06/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00,062,558 元
Email:s1wendy@nlm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少符合下列條件之?: (1)個別營造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等3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單?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如採單?廠商搭配各類專業分包商投標,亦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附加說明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3年10月2日(預定決標日113年9月2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31億6萬2,558元整。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3年6月5日至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1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郵資14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電子信箱:ptmail@cpami.gov.tw。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564、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電子信箱:sptmail@nlma.gov.tw。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係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3年10月2日(預定決標日113年9月2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31億6萬2,558元整。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3年6月5日至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1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郵資14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電子信箱:ptmail@cpami.gov.tw。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564、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電子信箱:sptmail@nlma.gov.tw。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係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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