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1955
公佈日期 : 2024/07/12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R11302010032
採購名稱 : 第二區管理處物料倉庫後駁崁復舊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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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8889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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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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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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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R11302010032
採購名稱:第二區管理處物料倉庫後駁崁復舊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呂文煜
連絡人電話:(03)4643131#792
傳真號碼:(03)46436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2
開標日期:2024/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5,500 元
Email:wenyuh@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應含有:E101011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並應依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二.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三.本案設計、規劃或需求聯絡人為:工務課;古夢筑;聯絡電話:03-4643131;分機:315。
四.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六.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二.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三.本案設計、規劃或需求聯絡人為:工務課;古夢筑;聯絡電話:03-4643131;分機:315。
四.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六.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