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41083
公佈日期 : 2024/07/1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51300021
採購名稱 : 113年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工作(廢預力電桿等)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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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8182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96,96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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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51300021
採購名稱:113年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工作(廢預力電桿等)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宇浩
連絡人電話:(04)22245131#5267
傳真號碼:(04)222583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7
開標日期:2024/06/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51,141 元
Email:u89444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屬經濟部公告為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符合該項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種類(具有再利用者管制編號廢棄物代碼R-0504、R-0403)。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外,並可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 (如為委託清除者,需檢附該委託清除機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委託清除之委託書)
(2)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者,須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檢核之再利用處理機構證明文件。 (如為委託再利用處理機構處理者,須檢附該機構經主管機關檢核之再利用處理機構證明文件及進場許可證明) (主管機關檢核之再利用處理機構證明文件需具有再利用者管制編號廢棄物代碼R-0504、R-0403。)
註: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應大於開標日2個月以上。廠商於辦理增資、展延等變更等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每年不含續約清除數量達契約約定75%時,經雙方同意得延長履約期限及增加清除數量,經雙方合意後,廠商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及單價履行,最長以 3 個月為限,本項工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價,各項目之加帳總金額(非「加帳金額+減帳金額之淨值金額」)與延長履約期間所需金額之加帳總金額以不超過原契約金額20%為限。
(二) 履約期限屆滿前二個月,機關認為廠商工作品質良好、工作認真,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含原工作項目、單價、數量)辦理續約一年,以一次為限。
二、※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最近一年或前一年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五、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六、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NT$2,620,134(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九、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倉務課 #6762 許先生
十、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二、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051300021>,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051300021>,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十三、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四、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288,322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20,134元整。
十五、已簽准,第二次開標不受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每年不含續約清除數量達契約約定75%時,經雙方同意得延長履約期限及增加清除數量,經雙方合意後,廠商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及單價履行,最長以 3 個月為限,本項工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價,各項目之加帳總金額(非「加帳金額+減帳金額之淨值金額」)與延長履約期間所需金額之加帳總金額以不超過原契約金額20%為限。
(二) 履約期限屆滿前二個月,機關認為廠商工作品質良好、工作認真,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含原工作項目、單價、數量)辦理續約一年,以一次為限。
二、※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最近一年或前一年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五、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六、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NT$2,620,134(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九、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倉務課 #6762 許先生
十、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二、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051300021>,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051300021>,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十三、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四、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288,322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20,134元整。
十五、已簽准,第二次開標不受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