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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1043
公佈日期 : 2024/07/11
採購單位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採購案號 : 11304161
採購名稱 : 國定古蹟恆春古城B005、B006及B007段修復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760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3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4161
採購名稱:國定古蹟恆春古城B005、B006及B007段修復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地址: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賴虹曲
連絡人電話:(04)22177777#7679
傳真號碼:(04)222993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20
開標日期:2024/05/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389,106 元
Email:ch0353@boch.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投標資格之廠商可單獨投標。(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 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3、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5、納稅證明影本。 6、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有效期限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9、廠商切結書1。 10、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二、價格封:(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標單 2.總表、詳細價目表 三、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四、本採購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總評分法」辦理審查,價格不納入審查,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訂合格分數75分之廠商,始得參加價格標之開標。 五、審查項目及權重如下: (1) 對本案工址既有建物背景資料之認知、現場實況之瞭解情形及全區既有設施系統如電力及排水系統之界面瞭解與管理:25% (2) 依本案特性撰擬重要項目施工計畫及品質管理計畫(包括工程進度安排、工程界面協調整合、品質管控作為):10% (3)古蹟施工過程因應措施: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執行、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施工中重大文物或遺址之發現所為之對策等:10% (4)廠商實績(含歷史建築、古蹟修復與再利用等類似工程實績、如期履約能力等):20% (5) 工作團隊人員經驗及能力(含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之古蹟歷史建築修復經驗及實績、鼓勵人員在職進修培訓、重要分包廠商經驗及能力)及勞雇關係或過去職安紀錄、工程施工小組查核結果等情形:20%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近1年內曾替員工普遍性加薪、於投標文件載明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 (不含加班費)至少新臺幣3萬元以上、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5% (7)簡報及答詢:10% 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 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3、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5、納稅證明影本。 6、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有效期限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9、廠商切結書1。 10、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二、價格封:(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標單 2.總表、詳細價目表 三、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四、本採購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總評分法」辦理審查,價格不納入審查,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訂合格分數75分之廠商,始得參加價格標之開標。 五、審查項目及權重如下: (1) 對本案工址既有建物背景資料之認知、現場實況之瞭解情形及全區既有設施系統如電力及排水系統之界面瞭解與管理:25% (2) 依本案特性撰擬重要項目施工計畫及品質管理計畫(包括工程進度安排、工程界面協調整合、品質管控作為):10% (3)古蹟施工過程因應措施: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執行、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施工中重大文物或遺址之發現所為之對策等:10% (4)廠商實績(含歷史建築、古蹟修復與再利用等類似工程實績、如期履約能力等):20% (5) 工作團隊人員經驗及能力(含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之古蹟歷史建築修復經驗及實績、鼓勵人員在職進修培訓、重要分包廠商經驗及能力)及勞雇關係或過去職安紀錄、工程施工小組查核結果等情形:20%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近1年內曾替員工普遍性加薪、於投標文件載明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 (不含加班費)至少新臺幣3萬元以上、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5% (7)簡報及答詢:10% 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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